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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安乡县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预包装无标识湿米粉的通告
发布者:东莞市陈辉球米粉设备有限公司  发布日期:2017/7/5 17:35:12  浏览次数:3891

    为加强常德安乡传统食品湿米粉市场监管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)及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<湖南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2016版)>的通知》(湘食药监发[2016]25号)等规定,现就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无预包装、无标识湿米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所有从事生产加工湿米粉的企业,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,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;禁止生产加工、出售无预包装、无标识的湿米粉。

二、所有湿米粉流通环节经营者禁止销售无预包装、无标识、无检验报告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加工的湿米粉,不得销售包装、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湿米粉。

三、所有餐饮服务者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,公示湿米粉来源渠道,禁止采购和使用非法生产加工、无预包装、无标识的湿米粉。

四、所有湿米粉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、湿米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,并如实记录购货者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内容;所有湿米粉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并保留相关进货凭证;从事湿米粉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还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。相关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。

五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;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违法违规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无预包装、无标识湿米粉的,欢迎广大市民拨打举报电话:12331(食品药品投诉举报)。

六、本通告自2017年7月15日施行。

安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
安乡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

2017年7月3日



    东莞市陈辉球米粉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米线技术(米粉技术)研究推广和米线设备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与服务的民营科技企业.公司主要产品有普及型米粉生产线、半干米粉生产线、鲜湿米粉生产线、水米粉生产线、云南饵丝生产线、方便米粉 生产线、东莞米粉生产线、粉丝生产线、米粉实验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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